疫情这段时期当中,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会面临怎样的情况呢,工资又应当按照怎样的方式去计算呢,这些详细具体的问题,是和每一位劳动者以及企业的切身利益相互关联的,同时也对特殊时期里面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状况构成考验。
合同到期与退回限制
针对处于医疗期、观察期或者隔离期当中的职工,哪怕劳动合同刚好在这个期间届满,法律仍旧给予了特别的保护,合同的期限会自动进行顺延,一直到相关的防疫期结束为止。这表明企业不能够单纯地凭借合同到期所以由来终止劳动关系。
针对于劳务派遣员工而言,规定显得愈加明确,用工单位不能够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之中有关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的那些相关条款,把因为疫情而没办法正常提供劳动的派遣员工给退回,这对处于特殊情况的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起到了保障作用。
企业复工与职工返岗
保障国计民生、支持抗疫且具备防疫条件的企业,在要求未受防疫措施限制的职工返岗复工时,职工有义务按要求返回,这是为维持社会基本运转以及抗疫物资供应。
当职工仅仅是由于对感染怀有恐惧从而拒绝复工时,企业当中的党团组织以及工会应当发挥出相应作用,他们要针对职工向其解释复工所具备的重要性,还要说明企业业已采取的防护举措,借助耐心的沟通以此来消除职工内心的顾虑,进而劝导职工能够按时返岗。
灵活办公与休假安排
职工若并非因隔离缘故,于法定春节假期结束之后依旧没办法返岗,企业应当主动去和职工展开协商,采取那种灵活的方式来进行处理。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在家中进行远程办公,这是一种能够保持工作连续性的有效方式。
要是岗位并不适宜远程办公,那么企业能够跟职工展开协商,优先去运用带薪年休假、企业福利假或者实施休息日调休。使用这样的方式,既保障了职工的收入,又维护了劳动关系所处的稳定状态,进而为日后正常复工营造出相应条件。
工资支付基本原则
疫情期间工资支付依据分类处理原则,核心就在于保障,因防疫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基本收入,对于被隔离,治疗,以及观察的职工,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出勤,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,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对于那些实行特殊工时制度,比如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而言,其工资支付需要严格依照该工时制度的相关规定去执行,不会直接适用标准工时制之下的某些支付规则。
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
被政府明确要求延迟复工的企业,在延迟复工时间范围内,能够参照停工停产这一规定去支付工资。处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当中,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。企业还能够与职工进行协商,从而使用各类带薪假期。
针对那些不受延迟复工限定的企业,要是在政府所规定的延迟复工时段安排职工去工作,那么就得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。就算是安排在休息日去工作,并且没办法进行补休的情况,也应当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。
超期无法返岗与协商延期
如因政府实施紧急防疫举措(像是对疫区进行封锁),致使职工在延迟复工期满之后依旧没办法返岗的情况,那就持续参照停工停产的相关规定。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后,企业可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%予以发放生活费。
企业主动要求部分职工(像疫情高发地区职工)延缓返岗,若职工没办法通过其他形式开展工作,那相关待遇要由企业和职工共同协商去确定。协商的时候能够参照停工停产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来进行。
疫情那段时期,企业跟职工彼此体谅,依照法律法规去处理劳动关系,这是极其关键重要的。您于疫情期间有没有碰到过类似的用工方面或者薪酬方面的困惑呢?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自身经历又或者提出相关问题,要是感觉这篇文章存在帮助作用,同样请点赞给予支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