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于疫情情形之下,刑法究竟要怎样才可以从那如同处于沉睡状态的法条,转变成为高悬在违法者头顶位置、犹如利剑一般的存在呢?在2月19日的时候,最高检所发布的涉及3722人相关涉疫犯罪的数据,将这部最为严厉的法律在战时状态环境下的真实面貌给揭示了出来。
封城令背后的刑法锋芒
在武汉实施封城的当日,尹某驾驶车辆来回往返了两趟用以运送人员出城,最终因此换得了一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。这样一个看上去显得严厉的判决,其背后所体现的是刑法针对于公共卫生安全设置的底线守护理念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,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封控区域进而造成传播风险的行为,已然触犯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
办案机关并未选取更为轻微的行政处罚方式,反而是径直动用刑法。在2020年2月6日,“两高两部”发布意见予以明确指出,像这类行为只要是“具备传播严重危险”便能够被定罪,并不需要实际致使他人被感染。而这种把风险行为前置并归入犯罪的举措,在非典时期的司法解释里未曾出现过。
非常时期的法律解释创新
村干部对居家隔离进行劝导时遭到王某抗拒,平常标准来看,村委干部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王某难以构成妨害公务罪。不过,“两高两部”意见明确指出,在疫情防控当中依法履行公务的基层组织人员,同样受到刑法保护。
二十余年的妨害公务罪适用惯例,被这一解释打破了。最高检案例表明,全国好多地方,适用这个标准,快速办理这类案件。法律可不是死板的条文,当疫情把基层工作者推到前面的阵线,刑法及时补上这个缺位,给“红袖章”们穿上法治的防护服。
四部门联手的罕见信号
国家卫健委现身于刑法解释文件起草单位当中,其排名居然处在最高法与最高检之前。2月7日有包含四方部门联合印发的涉医犯罪通知,此通知开创了并非政法部门参与刑法解释的先例。
卫健委深度介入,使得刑法精准指向疫情期间医院战场,通知细化了7类严惩情形,把隔离期强行出入医院、殴打医务人员等行为直接纳入刑事追诉程序,这并非部门间简单会签文件,而是刑法主动对接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标志性事件。
智慧检务撑起办案高速路
三地连线的检察官、法官、被告人,位于屏幕上的上海青浦法院远程庭审里,一起妨害公务案在20分钟内审结。智慧检务建设于2018年启动,在疫情大考中兑现了技术红利。
2018年,最高检印发智慧检务行动指南,其初衷是提升日常办案效率。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,那套涵盖远程讯问、电子换押以及在线具结的系统,在监管场所全面封闭之际,摇身一变成为维系刑事司法运转的生命线。浙江南浔检察院借助视频方式,于24小时内达成批捕、律师见证以及认罪认罚的全流程,战时如此之快的速度,背后实则是历经两年技术储备后的厚积薄发。
从孙小果案看刑法的双重面孔
孙小果,在2月20日,被依法执行了死刑。全民抗疫正处于紧张时刻之时,最高法公布了这一消息,传递出了明确信号:打击涉疫犯罪不会有丝毫手软,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也从来没有停止过。
即使刑法于战时尽显雷霆万钧之势,可对于普通案件而言,依旧严守程序正义。在疫情那段时期,全国各位法院广泛运用速裁程序去审理轻罪案件,使得当庭宣判率急剧上升;然而关于死刑案件,复核程序未曾有丝毫省略。这样一种“快与慢”以及“严与慎”相互并存的情况,恰恰就是法治处于非常时期所呈现出的成熟姿态。
认罪认罚制度的战疫实践
确立于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在疫情期间覆盖了所有涉疫刑事案件,从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开始,到起诉环节的量刑协商,再到法庭审理,这套程序压缩了对抗,提升了效率。
由江苏某基层检察院所给出的数据显示,那些适用该制度的涉疫案件,其平均查办案件的周期仅仅只有4.7天。嫌疑人出于自身意愿而认罚,从而得到了从宽处理举措,司法机关将资源进行集中,用以办理复杂的案件。疫情的出现,使得这项尚属年轻的制度所具备的制度红利被进一步放大。刑法的手段强硬有力,刑事诉讼法的支撑作用也同样具备强大效力。
三年之后,当我们回头去看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那段历程,会发现2020年初的那一组涉及疫情相关犯罪的办案数字,实际上它是刑法所具备的应急功能的一次极限性质的测试。我们不妨进行这样的设想:要是在当时的情况下,并没有及时地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,同时也没有积极地启动快速办案的机制,那么在疫情刚刚开始的那个阶段,社会秩序究竟会呈现出怎样的一种状态呢?非常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当中分享各自的观察。


